中佛(得角)关于互免持外交、公务护照人员签证协定
2015-06-03
 

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佛得角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、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5711日生效。根据该协定,持有效的外交、公务(不包括公务普通护照)的中国公民入境、出境或者过境佛得角,自入境之日起停留不超过30日,免办签证。